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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拟申请就读的高等学校,并取得学校同意;
2.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4.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拟接收优秀运动员入学的高等学校在《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6.申报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由招生院校负责;申报其他专业的由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统一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于2008年3月l5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7.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有关材料后,报送教育部审批;
8.申报材料经教育部审批后,由相关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