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厅〔2006〕10号)的文件要求,制定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音乐、编导、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日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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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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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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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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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及部分外地艺术院校招生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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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招生院校、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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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7日
8: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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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07年秋季高考的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所有准备报名参加全市美术、音乐、编导、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进行网上专业考试的报名(参加美术类统考的考生须同时选择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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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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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2日-26日
每天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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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文化考试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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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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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7日-10日
(另:1月5日-6日为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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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市统考专业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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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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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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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美术、表演、编导、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到统考试区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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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考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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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14日
每天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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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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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考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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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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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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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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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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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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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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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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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发市统考成绩通知单及市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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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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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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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另行组织专业加试或市统考未涉及专业的单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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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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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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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发学校专业加试成绩通知单和考核合格证,相关材料同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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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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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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