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
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23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文件要求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体字2021190)文件要求,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学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综合考核工作

(一)确定考核资格

各学院资格审核小组按照学校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以及各学院实施细则要求,审查考生是否符合基本报考资格,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分数,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者,即为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资格审核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见附件。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占比分别为40%60%),对考生专业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外语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核。

1.笔试。采用闭卷线下形式。

题型:(1)专业外语(2)专业课程:专业基础、应用分析

考试时间:527日上午8:30-11:30

2.面试。

   面试时按十分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系数和权重得出考生面试成绩。原则上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按照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实施细则各项要求,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面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527-28日(以报考学院秘书通知为准)

二、录取

(一)各学院提交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占比分别为40%60%)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学校按照各专业导师组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如最后一名出现综合考核成绩同分并列情况,按照计划名额录取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面试和笔试有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3.出现考试作弊、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作弊违纪认定);

4.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如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未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等情况)。

(三)如录取期间部分专业出现剩余计划,则优先在同一专业内进行分配。如专业内无合格生源,则根据学校专业建设需求和生源质量统筹研究后进行分配。

三、考风考纪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体育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相关考试或免考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我校研究生招生将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在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研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989450),同时北京教育考试院也将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请考生按照相关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考试录取的有关情况。

四、信息公开

1.所有信息仅通过我校官方招生网:https://zs.bsu.edu.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进行公布。

2.联系地址: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研招办

咨询电话010-62989427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0014:00-16:00

电子邮箱:yanzhao@bsu.edu.cn

(欢迎考生通过电子邮箱和我们联系)


附件:

1.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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