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体字〔2021〕172号)、《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印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体字〔2021〕176号)、《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体字〔2021〕1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直博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直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博直博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兼任,成员包括分党委书记、副院长或院长助理。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报招生办备案并进行公布。
2.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组长由学院院长兼任,成员包括分党委书记、副院长或院长助理、各专业方向的负责人(或博士生导师代表)等。
3.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小组中应包括所有博士生导师,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实施命题、评卷、面试等工作。如成员不足5人,则由学院遴选专家补齐,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职称或者相当职称。
三、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
申请人根据当年度直博生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
2、材料提交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方向,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本科生培养单位公章);
(3)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以及前三年学业成绩排名(含本专业年级总人数)(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的成绩单复印件;
(6)各类学业、科研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其中一名应为申请人本科论文指导教师;
(8)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如为SCI、EI索引文章,请注明刊物影响因子及具体分区);
(9)参与的科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究内容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相关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1)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1500-2000字);
(12)本科论文开题。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案(含研究对象与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等)、研究可行性分析、预期结果、研究创新、研究基础等;
(13)如成功申请过科研项目,提交一项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项目任务书(需提交批准单位盖章的有效版本)。
所有的材料应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具体要求见当年度直博生招生简章。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1、基本条件
具体见当年度直博生招生简章。
2、资格审核评分标准
运动人体科学学院成立直博生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量化指标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如下表:
资格审核成绩不低于60分(需同时满足外语水平不低于12分且学业科研表现不低于24分)的考生,经学院公示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由学院直博生招生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占比分别为40%和60%)。笔试考核包括“专业外语测试”和“专业理论测试”;面试考核包括“专业外语听说测试”、“专业素养及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笔试+面试,占20%)、专业理论(笔试,占30%)、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面试,占50%)三个部分评定。面试成绩为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
(1)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0分)
(2)专业理论测试(满分30分)
2.面试
(1)专业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
(2)专业素养及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满分50分)
A.个人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的想法与计划(可用PPT);
B.专家提问,面试作答;
C.专业技能与团队合作考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此项考核由学院负责思政工作的干部、导师或学院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面试和笔试有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笔试低于24分,面试低于36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导师组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学院负责组织师生互选。
七、其他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人体科学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