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生
北京体育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06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采用“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为平稳顺利做好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改革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在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和指导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

(二)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各学院成立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小组。考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者相当职称。考试小组负责实施综合考核,注重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科研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和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三)综合考核将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如期发送申请材料,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将于20244月下旬在我校招生官网https://zs.bsu.edu.cn/yjszsw/gats/gatsbmcs/index.htm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均采用网络远程(腾讯会议APP)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考核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北京体育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笔试指南》,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并打印答题纸(附件2,建议至少打印10张备用)。

具体题型和考试内容请参考北京体育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相关专业考核要求,具体分值以笔试试卷上要求为准。

2.面试

面试考核由各学院考试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内进入考试视频会议室,考试秘书进行检录后并检查考试环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作答。作答结束后,专家进行评分。考试秘书需对视频会议内容进行录音录屏。前一位考生进入考试室后通知下一位考生待命。

部分术科学院将要求考生提供技术视频作为面试考核参考内容,具体以各学院要求为准。

如因考生网络原因断开连接,则考生自动排到考核小组最后一位,待本组考核结束后再次按照正常程序重新考核。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需对考生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科研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面试考核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问题,结合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运动成绩、获奖经历等书面材料,客观评价、择优选拔。

综合考核内容分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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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5月11日 8:30-11:30

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录取

(一)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5*60%。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

2.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及格;

3.出现考试作弊、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作弊违纪认定);

4.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如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未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等情况);

6.已在教育部调剂网上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六、信息公开

(一)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时间拟定为5月下旬。

以上信息通过北体大招生网:https://zs.bsu.edu.cn/yjszsw/index.htm进行公布。

(二)接待考生咨询电话:010-6298934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98945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北京体育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我办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十、其他

我校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体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s://zs.bsu.edu.cn/yjszs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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