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式公告如下:
舞蹈表演各专业要求投档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艺术类省统考子科类对照情况为: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编创实验班)须为中国舞;舞蹈表演(国标舞)须为国际标准舞;舞蹈表演(霹雳舞)须为流行舞。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投档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全国各省市子科类对应表见附件1,艺术类专业招生省份和招生计划情况见附件2,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未尽事宜,详情请见北京体育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