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概况
https://www.bsu.edu.cn/xxgk/xxjj/index.htm
二、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四年。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我校初试环节采取全国统考科目,考生报名时应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并自主选择具体考试方式(机考或纸笔考试)。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招生单位的相关要求报名,按规定上传相关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每名考生只限填报一个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初审
3月14日前,报考点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本报考点的考生报名库,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准备网上(现场)确认工作。
(三)网上确认
3月24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3月25日至3月26日,报考点将确认后的考生报考数据回传至“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四)审核报考数据
3月27日至3月31日,我校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审核报考考生数据,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注明“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通过”。
(五)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
4月7日至4月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及体检
(一)考试组成包括初试、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
我校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采用全国统考试题:综合能力(一)。《综合能力(一)考试指南》详见:https://www.neea.edu.cn/html1/report/2502/11-1.htm。
初试时间、初试所采用的具体方式详见各报考点发布的相关通知。
初试成绩公布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北体招生网(https://zs.bsu.edu.cn)发布成绩,请考生届时上网查询。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具体情况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复试。
2.复试
我校复试环节拟采用线上面试方式进行,预计在2025年5月上旬进行,关于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说明等信息,请及时关注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详见《北京体育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另行发布)。
对在报名、考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七、入学
录取通知书拟于7月下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新生应于2025年秋季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八、学位和学历
修完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和学历。
九、学费与奖学金
1.学费:按照北京市审批的学费标准执行。
2024年学费标准如下(2025年届时若有新的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1)博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2)硕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8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同。
3.为激励港澳台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港澳台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联系信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989427(工作日8:00-11:00、14:00-17:00)
监督电话:010-62989450
咨询邮箱:yanzhao@bsu.edu.cn